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农业农村(农牧)厅(委、局):
二、在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对整车合法运输种猪及冷冻猪肉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三、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严格落实上述政策,规范车辆查验管理,确保整车合法运输车辆免费通行。各地畜牧兽医部门要为公路收费站准确辨别种猪、冷冻猪肉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帮助。
四、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鼓励相关车辆安装使用ETC车载装置,尽快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进一步提高鲜活农产品运输效率。
各地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请及时报告。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19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