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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资讯

2020年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行动方案

     文章来源:农业农村部

一、工作目标 

2020年通过辽宁、江苏等12个省(区)开展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行动,建立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试验推广点50个以上。相关技术试验示范取得新进展,力争大黄鱼、花鲈、石斑鱼、鲆鲽类等海水养殖鱼类推广点配合饲料替代冰鲜幼杂鱼率不低于60%,大口黑鲈推广点配合饲料替代率不低于80%,乌鳢推广点配合饲料替代率不低于50%,梭子蟹、青蟹推广点配合饲料替代率不低于30%,中华绒螯蟹推广点配合饲料替代率不低于60%,总结提炼大黄鱼等养殖品种的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技术模式9种以上。 

二、重点任务 

在辽宁、江苏等12个省(区)开展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试验,推广点数量可结合实际适当增加。各地要聚焦重点品种,因种施策、分类指导、稳步推进。 

(一)海水鱼类。大黄鱼:浙江、福建、广东,每省建立2个试验推广点以上;石斑鱼:福建、广东、海南,每省建立1个试验推广点以上;花鲈:浙江、福建、广东,每省建立1个试验推广点以上;鲆鲽类:辽宁、山东,每省建立1个试验推广点以上。 

(二)淡水鱼类。大口黑鲈:江苏、浙江,每省建立2个试验推广点以上;安徽、福建、江西、湖北、广东,每省建立1个试验推广点以上;乌鳢: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每省建立1个试验推广点以上。 

(三)蟹类。梭子蟹: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每省建立1个试验推广点以上;青蟹:浙江,2个试验推广点;福建、广东、广西、海南,每省(区)建立1个试验推广点以上;中华绒螯蟹:江苏、湖北,每省建立2个试验推广点以上;辽宁、安徽、山东,每省建立1个试验推广点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积极完善工作基础。建立水产技术推广机构牵头,科研单位等有关方面参加的工作机制和专家团队。制定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试验技术方案,优化相关配套技术。依托“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广基地”和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兼顾水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遴选一批生产管理规范、试验创新意识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养殖主体作为试验推广点。 

(二)加强全程试验指导。有关省(区)水产技术推广机构要组织相关养殖企业与饲料企业做好对接,选择质量安全、价格合理、信誉度好、市场占有率大的饲料企业作为供应单位。指导养殖企业制定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养殖技术措施,优化相关配套技术,做好前期病害防控与减量用药、养殖尾水处理等基础工作,开展配合饲料替代试验应用与对比试验,认真做好生产记录。 

(三)做好工作总结评估。各地要及时进行试验情况分析,总结不同配合饲料厂家品牌、不同营养参数的替代应用效果。评估配合饲料替代成本,评价配合饲料替代养殖品种的营养品质等。根据试验效果,完成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技术模式的性能评估和综合效益分析,探索建立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技术评估指标体系,提出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养殖转型升级技术解决方案。 

四、进度安排 

(一)部署准备阶段(3-4月)。各地制定本辖区工作实施方案,选择确定试验推广点,启动宣传动员和工作部署。 

(二)实施阶段(4-10月)。各有关省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组织开展配合饲料产品的遴选与推荐工作,组织对试验推广点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养殖主体开展对比试验,评估替代成本,评价配合饲料替代养殖品种的营养品质,研究建立相关配合饲料替代应用技术操作标准规范。 

(三)总结阶段(11-12月)。各有关省进行工作总结,内容包括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行动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典型案例、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建议等。 

联系方式: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养殖处 

联系电话:010-59192976 

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质量安全处 

联系电话:010-59195495,59195499 

电子邮件:yyc@agri.gov.cn